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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0-07-31 11:26:37

傲世狂仙

傲世狂仙 十八楼主 著

已完结 方兴林可儿 百合现代奇幻种田

小说主角是方兴林可儿的小说叫做《傲世狂仙》,它的作者是十八楼主写的一本玄幻类型的小说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"少年方天,身怀绝世天资,却被世人看成废材,忍辱负重,换来的却是无休止的欺凌和背叛。因祸得福,获得开启自身逆天之资的方法,从此鱼跃龙门,傲世重生,让天地万物以我为尊!"...

精彩章节试读:

第019章遗境十年

烈日炎炎,把大地烤干,把山体烤碎,形成了一眼望不到边的土林。土林似乎随时都会燃烧,烧尽这世间所有。

蹲在土林阴影下,号称大漠之王的魅影天狼,快要走完最后的旅程。这里,将成为它们的坟场。

不过,一个生物的到来让它们看到了希望。只要喝下这个生物的血,它们便能活着走过这片魔鬼之林。

十多头魅影天狼在第一时间隐藏了起来,形成半包围之势,只要那个生物走近,它们便会第一时间扑过去,咬断他的喉咙,撕烂他的肉体。

“哒哒哒......”

孤独的脚步声传来,走来了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。

少年人头发蓬松,如同一簇被乱马踏过的枯草,背上背着一根黑乎乎的棍子,长有一丈,迎着天的一端打磨得尖尖的,像一柄枪,不过很是粗糙,就像是随意用石头砸过几下而已。

这人身形单薄,皮肤呈古铜色,身上有不少伤痕,有些只留下痕迹,有些疤已干,有些血迹才刚刚凝,看样子不久前经历过一场战斗。

全身上下,都显得落魄之极。只有那一对眉毛,还显得颇有生气,就像两口出鞘的宝剑,似乎随时会飞出夺人性命。这个人,不正是方兴。

在幻月遗境摸爬滚打了三年,他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。曾经光滑如玉的皮肤,加上无形中的英气,堪称世间少有的美男子。而此时,古铜色的肌肤,无形中还散发着一股野性,完完全全变了一个人,多出了一股男人的味道。

他正好走入了魅影天狼的包围圈中。顿时,魅影天狼已如一支支飞箭,朝着他急速射来。每一头,都散发着鱼跃九段的恐怖气势,每一头的实力,竟已都达到了这片天地的极限。

整整十八头,每一头,都能轻易撕碎一个鱼跃九段的人。十八头加起来,就是化龙一变的强者,都得绕道。

方兴却是不为所动,头抬起来的霎那,一双平静的瞳孔内,散发出一抹亮光,于此同时,一股无法用言语形容的煞气,喷之而出。这是斩杀成百上千头的兽魂而练就的煞气。

扑在最前头的一头魅影天狼被方兴散发出的煞气一惊,就在它一惊之间,方兴背上的枪已呼啸而出,正正从它的喉咙插入,穿破心脏,直达背后。

“啪——”

魅影天狼炸开,化为光雨随风而散,它们终究不是血肉之躯,哪怕由于幻月遗境的特殊原因而凝聚了身体,但一旦被杀,便化为虚无。

方兴出手速度之快、位置之准、力量之大,着实惊住其它魅影天狼。不过它们也是嗜血的主,一愣之后,便一哄而上。

十七头比鱼跃九段的人还强的妖兽冲击而来,若是换在方兴刚刚进入这幻月遗境时,恐怕早就吓得逃之夭夭了。但三年的沐血而行,此时无论实力、眼光、心境、定力、手段,都不是初出茅庐时所能比的。

他单手持着枪的尾部,快速抖动,虚空中顿时出现数朵枪花,眨眼的刹那,便有五头魅影天狼毙命他的抢下。同时,他的身子左右摆动,巧妙的躲过三头天狼的扑杀。

方兴手中长枪如蛇舞,每一枪击出都恰好能刺在魅影天狼的要害。无论眼睛、鼻子、耳朵、喉咙、腹部等位置,一击必杀。不多久,全部魅影天狼都丧命他的枪下。而他,把枪系了背上,脸色古井无波,缓缓离去。

一人击杀十八头鱼跃巅峰的魅影天狼,而且没有受伤,如此战绩,却没让他哪怕有丝毫的兴奋。若是换做一般人,也已足够吹嘘一辈子了。

走了三个月,方兴终于走出了土林,却走入了更为浩瀚的大沙漠。进入沙漠的第十天,遭到了黄金蜥蜴的围杀,差点让他丧命。

黄金蜥蜴不仅战力无匹,还有剧毒,方兴若不是带着大龙丹可解百毒的话,尸骨都不会存留下来。这幻月遗境的可怕,已经远远超出“威胁到生命”五字。

花了大半年的时间走出沙漠。过了沙漠,过草原,过了草原过毒泽。之后是大海、火山、妖岭、兽谷、虫海、蛇原、虎山、狮林......

他到底走了多少路,杀了多少兽魂,已记不清了。若不是腰间挂着的天玄灵玉如人生的灯塔般指亮他的前路的话,他就算不被这方天地迷失,也会被自我迷失。

杀兽魂固然酣畅淋漓,可杀得多了,见惯了生死,人能不茫然吗?还好,方兴保持着一颗清醒的头脑。

他的目的,是找到太玄镜,从而得到定门丹,敲开龙门。

时间,在这太玄遗境中毫不值钱,不知不觉中,方兴也已来到这里九年。

可是他的体态,除了更为矫健外,并没有多少变化。他的容貌,除了更为老辣外,依旧是那个轮廓。变化最大的,当是他的眼睛。明亮的眸子之中,已无之前的稚嫩,隐隐散发着犀利的光芒,似能看破世界一切。

这里九年,外界却只九日,他的年纪,还是十五岁。但他的心性,已然达到了二十四岁,甚至更高的层次。

外界已过了九日,距离龙虎榜的时间已不多了。而太玄镜的位置,却不知在什么地方?要多少年才能找到,抑或还要更多的九年。

他心里很着急,但面上却没多少波动,经历过成百上千次的生死战斗之后,还有什么东西能让他变色的?方兴都觉得,经过太玄遗境历练之后,他不会变成一个冷血动物吧?

时间一天天的过去,很明显,方兴与太玄镜的距离更近了。但太玄灵玉为何还是没有多少变化,光芒依旧显得懒精无神,难道距离还很远很远?

一年后,方兴周围的环境似乎从来没有变过。高耸入云的雄山,苍劲如龙的古藤,时而扑出来的妖兽。随时伴随他的左右。

古木遮天蔽日,就算天空中烈日炎炎,走在里面,却也如同夜晚,昏昏沉沉。方兴踩在枯枝败叶上,叶子碎裂和枯枝折断的声响成为了唯一,天地间沉静的可怕。

他突然觉得心烦意乱,这是很久没有过的情绪。直觉告诉他,一定有危险。突然,一道强光冲破昏暗,让方兴整个人都是一颤。这光来得太突然了,就像一口绝世宝剑突然出窍,光照千里。

“这是?”

方兴一愣,随即木讷的脸庞上,浮上一抹难以抑制的狂喜。这光,竟然是身上的太玄灵玉发出的。拇指粗细的光束从它身上发出,射向远方峡谷之中,久久不散。

最让方兴激动难耐的是,那远处的峡谷之中,竟然有东西在光束下闪闪发光。

“太玄镜,一定是太玄镜,终于找到了。”

方兴突然如小孩一般欣喜若狂,手舞足蹈。十年之行,漫漫寻找路,终于看到曙光了。太玄灵玉上的光芒散去,方兴的激动之情却毫不减弱。

他的人顿时似长了翅膀一般,呼啸一声便连影子都不见了。还没敲开龙门的方兴,竟然已把罗烟步施展到极致,已达到了太玄宗千古无人比的地步。

“沙沙沙......”

突然一阵奇异的声音从方兴前面传来,这声音就好像蚂蚁在人的背上爬一般,让人毛骨悚然。方兴停了下来,脸色大变,这东西他曾经见过,恐怖无比,最终选择了绕路走。但此时太玄镜就在前面,他还有路可饶吗?

“沙沙沙.......”

一头头脸盆大小,蚂蚁形状的东西从土里冒出来,黑压压一片,挡住了去路。

“太古魔蚁!”方兴忍不住惊呼出声,果然是三年前他退避三舍的太古魔蚁。

太古魔蚁,最恐怖的妖兽之一。若论战力,哪怕被太玄遗境压制,一头的战力也不会落于大石猿,这是真真切切能杀死大象的蚂蚁。

若是一头太古魔蚁,方兴毫不畏惧。但太古魔蚁和普通蚂蚁一样,不出现则以,一出现成千上万、密密麻麻、数之不尽。光想想,就让人头皮发麻。别说鱼跃九段的人,就算化龙境高手,遇到了恐怕都得跑路。杀都杀不完,怎么打?方兴第一反应便是跑。

“看看有没有其它地方可以避开太古魔蚁。”

方兴绕着峡谷观察地势,花了三个月的时间,找了十八个入口,依旧绕不开太古魔蚁。因为太玄镜就在太古魔蚁的巢内,怎么绕?

“他妈的,不会功亏一篑吧!”

方兴也忍不住骂娘了,这么多太古魔蚁守着,他怎么能悄无声息的把太玄镜带走?

只有硬闯!但他能闯得进去吗?

小说《傲世狂仙》 第019章 遗境十年 试读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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